2023年度鲤城区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区卫健局)
时间:2023-03-27 09:38 浏览量:1

2023年度鲤城区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主要负责人:黄玺鸿   报送时间:2023320

    内容

单位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重点普法对象

责任科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共性责任清单

个性责任清单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

全局干部职工、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企业用人单位、劳动者

卫健综合监督与应急股

黄玺鸿

22355101

 

 

《医师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中医药法》等

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

医政与中医药股

刘智坤

22355892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

育龄夫妻

老年人

老年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林巧惠

22355863

 

 

《母婴保健法》

《福建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妇女、儿童

基妇股

林婷婷

22355860

备注:1.联系科室只需填写一个主要科室即可。2.共性责任清单中有的内容个性清单不再体现。

 

 

 

附件2

2023年度鲤城区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主要负责人:黄玺鸿    报送时间:20233 20        

任务

 

 

单位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领导

班子

部门工作人员

已有阵地

拟建阵地

区卫健局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

加强卫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及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

1.结合“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重要节庆以及“中国好医生”“最美医生”等活动载体,广泛宣传《医师法》、《护士条例》,广泛报道医务人员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全社会更好理解和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务人员,增强依法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自觉意识、法治意识。

2.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通过开展讲座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线上咨询等方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3.结合“结核病防治日”、“艾滋病防治日”主题日,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供水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

4.在“5.29”、“7.11”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宣传;

5.结合“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广泛宣传《献血法》,营造全社会无偿献血的氛围。

6.在“12.4”开展《宪法》宣传。

1.与街道、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世界结核病日宣传活动。

2.联合区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及有关媒体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组织局干部职工线上旁听庭审。

8

0

备注:1.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

2.根据《鲤城区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区管领导干部旁听活动每年不少于2;高新区、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3.机关内部学法活动、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三项请注明时间、内容和形式。

 

 

 

 

附件3

2023年第   季度鲤城区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开展情况汇总表(样表)

报送单位报送时间:

 

计划开展时间

计划项目

开展情况

备注

1

第一季度

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民法典》

完成,***日,党组中心组在***以会议形式学习《民法典》

 

2

第一季度

**法》专题讲座

完成,***日,通过**方式学习《**法》。

因特殊原因,***无法做专题讲座,改为**学习。

3

全年

在执法工作中宣传《**法》《**法》《**法》法律法规

持续进行中,一季度在执法工作中口头宣传部门《**法》《**法》《**法》***人次,分发***份宣传材料。

 

4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备注:计划项目只需填写已列入普法计划的项目,各单位是否按时报送及开展相关情况将作为年底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