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建局关于公布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4-01-08 10:00 浏览量:1

  为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规定,区住建局起草《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并于2024年1月2日正式印发,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管理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制定依据

  (一)《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号)。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

  三、主要内容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主要内容为附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区住建局名义发布的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7件,2023年12月31日前未列入本通知附件一目录的,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四、实施时间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24年1月2日起施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0595-2235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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