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4-30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常办〔2023〕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4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常泰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3-01-04 11:3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鲤城区常泰街道上兴街23号;电话:28052720;邮编:3620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利用鲤城区政府网站、“常泰对山风韵”微信公众号搭建多层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解读政策文件,主动将我街道不涉密的工作动态以信息、图片形式在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8条,在“常泰对山风韵”官方公众号发布信息450条。

      二是拓宽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多样化。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多元化。一是用好政府网站平台,按时按要求公开相关事项。二是加大“常泰对山风韵”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关注时事,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是问题,运用微信平台,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方法,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透明化。狠抓内部制约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从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到公开的内容质量,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使政务公开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街道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在“街道园区政务公开”栏目常泰街道板块,“常泰对山风韵”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常泰街道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推送微信信息450条;向区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件;向区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13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在街道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齐硬件设施和宣传图示,方便居民查阅政府信息对所需的政府信息提出公开申请;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常泰对山风韵”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全面展示街道各项重点工作成效,聚焦民生热点推送居民关注的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定期组织检查,纳入绩效管理,同时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信息公开自我防护能力。同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使政务公开工作日趋完善,迈上新台阶。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2年全街没有出现责任追究、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适合街道辖区居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还不够多。

      2、政务公开信息质量还不够好。虽然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很高,但是信息质量还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常泰街道将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1、提高思想站位,持续深化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2、严格规范程序,强化培训。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街道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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