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0100-2021-00020
- 备注/文号:泉鲤委浮工委〔2021〕81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党工委 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30
各社区党委(支部)、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分工
黄俊宏(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杨晶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林春忠(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城市建设和管理、机关、效能等工作。
分管部门:人大办、城管站、行政执法中队。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人大、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效能办。
柯毅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政法委员):分管党建、组织、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重点项目、街道资产管理、绩效、经济、安全生产、禁毒等工作;负责政协联络、统一战线、政法、综治、信访等工作。
分管部门:党建办、重点办、综治办、浮桥房地产公司。
辖区联系单位:政协联络组、浮桥法庭、派出所、浮桥商会。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政协、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重点办。
王天雁(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主持街道纪工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部门:街道纪工委办、监察组办。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委、区委巡察办。
曹煜炜(党工委组织委员):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档案、保密、党史和地方志、绩效、机关党支部等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办。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局、区委编办、区史志研究室、区档案局。
陈诗雯(党工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安全、教育、体育、文物、旅游等工作。
分管部门:社会事务办。
辖区联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文体和旅游局、区党校、区文联、区社科联。
石祥(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主持街道人武部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分管部门:街道人武部、城管站、退役军人事务办。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谢安居(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
吴奕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民政、民生保障、社区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慈善、科协、生态环境等工作。
分管部门:民政办、环保站。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协、区残联、区慈善会。
杨舒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街道资产管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水利渔业、“菜篮子”工程、社区振兴、扶贫、社区“三资”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资产办、农办。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陈惠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企业、经济、统计、科技、金融、财税、招商等工作。
分管部门:企业办。
辖区联系单位:税局、金融机构、金浦供水公司。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贸促会、区科技局。
韩冬来(四级调研员):协助做好农业农村和水利渔业、“菜篮子”工程、社区振兴、扶贫、社区“三资”管理等工作。
协管部门:农办。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谢子成(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对台、侨务外事、民宗、老龄委等工作。
分管部门:街道侨联。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民宗局、区侨联。
庄晓皇(司法所所长):主持司法所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法制、司法等工作;协管综治、政法、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
分管部门:街道司法所。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司法局、区禁毒办。
郑清爱(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机关管理及后勤保障、效能、工会、关工委、团工委等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等工作。
分管部门:总工会、机关工会、关工委、团工委。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效能办、区重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总工会、区关工委、团区委。
陈寒寒(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负责卫生健康、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审计、妇工委等工作;协助做好社区“三资”管理。
分管部门:卫计办、财经办、妇工委。
辖区联系单位:浮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会、区妇联。
林锦辉(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综治中心)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火、防汛、市场监管等工作。
分管部门:安办。
辖区联系单位:浮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侧重联系区直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位科级干部除上述工作分工外,根据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意见及实际工作需要,承担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AB角岗位设置
(一)林春忠、庄晓皇互为AB角;
(二)柯毅岩、郑清爱互为AB角;
(三)王天雁、陈惠毅互为AB角;
(四)曹煜炜、谢子成互为AB角;
(五)陈诗雯、陈寒寒互为AB角;
(六)石 祥、吴奕元、林锦辉互为AB角;
(七)杨舒芬、韩冬来互为AB角。
1. AB角工作制度是指由于科级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出差、休假、事假或会议冲突等其他工作安排原因,由对应的另一名科级干部,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工作的制度。
2.互为AB角的科级干部一般不同时外出。互为AB角科级干部可自行协商解决的事项,不交由党政办协调。
3.科级干部自主安排的活动原则上应服从街道集体活动、主要领导的活动以及上级的活动。互为AB角的科级干部经自行协商后,确因工作安排等原因仍然无法互相代为处理相关工作的,可直接商请业务上有交叉、有关联的科级干部或者AB角以外的科级干部代替。
4.代为处理分管工作,主要指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工作,包括出席有关会议、公务接待、接访活动、节假日值班,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紧急事项,审签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颁发的紧急公文等。
5.互为AB角的科级干部应加强交流和协调,具体如下:一是需由对应的科级干部代为处理其分管工作的,原则上应提前1天告知其对应的科级干部,直接进行协商、衔接,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确保工作不脱节。二是在代为处理分管工作时,属于工作业务的,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属于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代为处理的科级干部应商分管的科级干部提出处理意见,报街道主官决定或提请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互为AB角的科级干部在协商代会、代为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均应尽量克服困难、主动调整、互相补位。在代会、代处理工作后,应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做好工作街接。
6.科级干部工作AB角搭配情况根据科级干部分工及人员调整适时变更。
中共鲤城区委浮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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