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0100-2023-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政浮办文〔2023〕27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8
    浮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浮桥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3-09-08 16:36

    各社区,街直各有关单位: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是一  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工作,血液供应保障工作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省《献血条例》)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做好血液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2〕1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确保完成全街道2023年度公无偿献血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动员公民自愿无偿献血170人次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推进

      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是预防和控制血源性疾病传播,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一件大事;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的一项重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和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和畏难情绪,持之以恒地抓实抓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

      无偿献血工作不仅是卫健部门的职责,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职责,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发动工作。充分组织发动所辖企事业、酒店、大型商场等单位员工踊跃参与无偿献血,不断拓宽献血参与者的领域,鼓励健康适龄献血者自愿提高单次献血量(300-400毫升/人)。辖区内规模企业和酒店要从为社会公益事业尽一份力量的高度,积极配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发动单位员工踊跃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2.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有力有序

      为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区政府办下达我街道的献血目标任务,街道结合2022年全街道无偿献血完成情况,对各社区的无偿献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献血工作的动员部署,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和献血任务安排表,全面部署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确保顺利完成我街道无偿献血年度任务。

      3.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结合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制作版报、悬挂宣传条幅、广播、微信群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血液基本常识,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热情,促进全街道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2023年浮桥街道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浮桥街道办事处公民

      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无偿献血人数

      单位

      无偿献血人数

      办事处

      50

        

      17

        

      8

        

      12

        

      8

        

      10

        

      16

        

      13

        

      10

        

      15

        

      8

        

      13

      说明:①时间:10月13日8:30;

      ②地址:浮桥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③参加献血者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便于电脑录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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