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1: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北路99号;电话:0595-2248355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7条,不予公开信息18条。主动公开信息中,3条为机构职能类信息,其余4条为人事变动调整及聘任信息,均在政府网站公开。辖区内政务公开统计报送单位1个,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未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按照流程严格把控公开信息的草拟、审批和发布,并按照发文主体分类建立台账,登记发布政策文件和信息,做好信息的电子化存储工作。同时,按时将公开文件报送至区档案馆,每季度填报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在政府网站更新工作动态53条,政策解读1条,高新区文件7条,公告11条,财政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1条。微信公众号“鲤城高新区”持续更新工作动态、活动预告和总结、主题教育等信息,并根据转载要求,持续转载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等相关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制”,发布信息由经办人、分管负责人、分管领导三重审核把关,所发布的内容均通过安全审查平台审查后发布,确保发布信息零差错。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办事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同时,加大政务公开业务交流和培训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增强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各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均衡;2.关于园区标准化建设中项目工程、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更新不到位。

      改进措施:1.加强各栏目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各科室(中心)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培训,梳理明确各栏目的负责部门、信息发布要求等内容,尽量减少各栏目更新频次的差距;2.加强新增公开内容的管理。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针对重点领域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时限等要求,确保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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