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5-3000-2019-00023
    • 备注/文号:泉鲤委开工委〔2019〕61号
    • 发布机构:开元街道党工委 开元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1
    开元街道党工委 开元街道办事处印发开元街道共享单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05 17:48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鲤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共建美好古城”城市秩序整治提升“5+1”行动》文件精神,根据《鲤城区共享单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开元街道共享单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党工委     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

                             201971

         (此件主动公开)


    开元街道共享单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鲤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共建美好古城”城市秩序整治提升“5+1”行动》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企业违规投放、破损废弃车辆回收不及时等问题,切实保障中心城区公共空间环境整洁有序,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共享单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陈辉煌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胡  鑫 (街道武装部长)

        员:林月如(梅峰社区居委会主任)

    林延峰(梅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苕平(刺桐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劲松(西湖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郭铁英(双塔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银红(开元社区居委会主任)

    魏丽双(新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佩芳(华新社区居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

    黄丽碧(泉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吕姗娥(东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真珠(东升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许美莲(红梅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建忠(北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挂靠街道城管办,开元执法中队队长为整治办办公室主任、各社区、城管办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协调工作的开展。

    二、整治范围

    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共享单车停放点。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19522日到831日,之后转入长效管理。

    、职责分工

    (一)整治办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督促等工作,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发现相关责任人工作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或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部门移送非本部门职能管辖的事项或职能交叉事项,负责理顺管辖权限并指定办理单位。

    (二)街道宣委负责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对整治成效及时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带动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我区公共环境秩序。

    (三)街道城管办、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共享单车出行安全、有序停放;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拒不履行运维和市容管理义务等情况,按照城市管理有关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四)各社区居委会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共享单车扎堆占道、损坏车辆未回收和违规投放等问题排查摸底、宣传动员和清理整治工作。负责整治行动后的巩固保持工作,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准备阶段

    1.开展多样化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社区LED屏等相关媒体发动做好宣传和舆论导向,呼吁广大市民群众文明用车、规范停车,对共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共同维护古城市容市貌。同时,开放市民举报热线和新媒体举报功能,鼓励广大市民群众举报影响市容秩序的单车问题。(完成时限:522日至628日)。

    2.组织清单化摸排。对共享单车扎堆占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共享单车扎堆乱停放、占用盲道、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等问题突出区域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整治销号台帐。同时,各社区选定一处违规停放车辆暂存点。(完成时限:522日至628日)

    3.完善区域化控制。配合交警部门,根据各道路宽度、通行需求和人流量等情况,研究并划定禁、限停区域,并制作公告向公众发布告知。同时,将商场、公园、学校、医院、申遗点周边区域列为整治重点区,各单位分别明确该区域管理责任人,并制定巡查计划。(完成时限:624日至71日)

    (二)整治阶段

    1.组织摸排巡查。社区网格责任人每日巡查责任网格内单车秩序情况,责任包干,过细排查,发现乱停乱放、企业违规投放、破损废弃车辆回收不及时等问题,立即抄告通知单车企业网格责任人并跟踪落实处置,详细记录每日巡查情况定期上报整治办。(完成时限:630日至722日)

    2.开展集中整治。对社区和群众上报的单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单车企业接到整改通知3小时内未响应处置的,按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接通知12小时内企业仍未主动清理处置的,由街道办事处暂扣至暂存点;经通知企业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公告三个月仍未接受处理的,扣留的车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完成时限:715日至722日)

    (三)巩固成果阶段。

    1.执行网格守点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排查整治后的重要管理节点和禁、限停区域实行守点责任制,定期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共享单车问题。定期上报网格管理情况及人员流动情况,推进共享单车停车秩序规范。(完成时限:722日至831日)

    2.实施考核退场机制。将共享单车乱象列入市容市貌考评范围,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重点关注车辆车容脏损情况、车辆乱停放情况、运维调度响应情况、车辆被清理情况等,督促运营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对考核不达标,运营管理不善的企业,限期停止运营并清退辖区内投放车辆。(完成时限:722日至831日)

    3.定期组织志愿活动。动员用户参与共享单车清理整治行动,在开元运营单车企业每周组织一次清理骑行志愿活动,设立奖励措施机制,对主动将僵尸车辆骑行至指定停车区域的用户予以奖励。(完成时限:722日至831日)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社区、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细化分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别是对交通安全影响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路口、路段及区域,要投入足够的管理力量,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二)广泛宣传动员。利用宣传栏、条幅、电子显示屏、发放倡议书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开展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宣传,发放倡议书,引导群众做文明的骑行者、文明的停放者、文明的宣传者,主动参与共同维护市容秩序。约谈相关企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讲解,促使其自觉、主动地配合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落实。整治办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做到全过程跟进督查、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确保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到位、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实现整治工作预期成效。

     

    附件:开元街道共享单车企业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

     

     

    附件

     

    开元街道共享单车企业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

     

    共享单位企业

    责任人员

    联系方式

    哈罗

    小谢

    15559599981

    摩拜

    柳小秋

    13015813553

    青桔

    伍永超

    13779997347

    骑电

    周坤洋

    18698556555

    ofo

    王海寿

    18650010801

    街兔

    桂奇

    1815822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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