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6-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鲤办〔202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07:5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象峰巷38号;电话:0595-2239971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鲤中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 5条。

      2. 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街道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本年度推送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招商引资、社会救助、便民服务、安全生产、创城创卫等重点工作信息累计630条,其中门户网站45条,微信公众号585条。在街道门户网站按要求及时公开2022年度鲤中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和2023年度鲤中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在网站公告栏发布本年度办事处及社区集体资产招租信息27条,在网站公告栏发布鲤中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专区简介。2023年,鲤中街道通过明确公开内容、规范运作程序、严格公开实效、完善居务制度等措施推进居务公开工作。各社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防汛、便民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信息1263条,通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发布“三资”“民生资金”“项目”等信息9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鲤中街道认真梳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同时,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接受依申请公开。一是依托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接受线上申请。二是在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接受当面申请,申请人还可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邮寄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象峰巷38号。2023年度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街道明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街道政务服务股股长专门负责登记、分类、统计、保存、整理政府信息。二是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审核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一事一审,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用好“线上+线下”宣传载体。今年通过鲤中街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85篇,阅读量累计达26234人次,关注人数3254人。利用街道LED政务公开栏和立式信息公开栏,定期更新公开栏信息,确保街道各项工作及时向外界传达,有效提升公开效能。二是加强公开内容审查。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自查工作,采取对照事前监管平台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政策错误、方向错误、文字错误等问题,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鲤中街道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专题会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操作水平。二是采取多渠道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采取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方式,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提高。部分干部职工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足现象,主动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有差距。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不足以全方位体现街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公开程序不够完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不规范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规范做好公开工作。二是不断扩宽公开内容。聚焦群众需求,围绕街道实际工作,拓宽信息公开广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三是持续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网站的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街道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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