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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把2019年鲤中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7条,占比43%;政策、规范性文件2条,占比13%;规划计划类2条,占比13%;为民办实事3条,占比18%;科教文体卫生类2条,占比13%。街道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36条,占比30%,其他类别86条,占比70%。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街道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通过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负责人员,及时、主动地完善政府官网中鲤中街道子网页的内容、添置信息查阅室的资料、更新公开宣传栏的内容,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公民民主权利。
3. 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①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今年开展政策解读两次,一是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行解读,二是对“强基促稳”政策进行解读。②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针对集体资产的租赁情况,公布《关于鲤城区鲤中街道新峰社区新华北路144号店面招租公告》、《鲤中街道美食街119号资产出租公告》等;针对群众关心的实事好事,公布《鲤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鲤中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鲤中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管理的通知》等;针对群众关心的三公经费问题,公布《鲤中街道2019年度1-6月“三公”经费支出公开》、《2019年度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等。对于来到街道现场咨询的群众,街道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文件的解读,引导、帮助群众了解他们所关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对于大部分群众不是很能理解的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工作人员会结合图片、表格或网络视频等方式,让政策解读变得更加通俗易懂,大大提高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度跟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受理申请的数量、方式: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街道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本街道提出的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政府信息的申请。
2.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无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本街道提出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政府信息的申请,故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已答复0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的由党政办专人负责登记、分类、统计和保管,并于每年年度终了后统一移交档案室保管。街道信息公开申请由党政办专人负责登记,党工委组委负责审核并上报党工委书记,审核后移交党政办进行办理、答复和归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区政府官方网站鲤中街道页面,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定期维护更新该页面内容,及时对外发布街道、社区最新的公开信息和办事处的非涉密文件;二是线下实体公开栏,街道除原先的LED政务公开栏外,今年新增一块立式信息公开栏,公开栏分为党务公开栏(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和党务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其他)和政务公开栏(包括:全局中心工作、资产管理与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工作完成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民生保障、其他)两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及时张贴、更新公开栏信息;三是线下查阅室,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会定期在街道查阅室更换政府公开信息材料。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组织领导情况:街道始终坚持贯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总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人亲自负责、党工委组委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网络全面覆盖。
2. 制度建设情况:街道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方面对信息公开的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另一方面对负责人员进行相关制度培训,保证专职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制度了解透彻。
3. 对本单位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情况:本单位无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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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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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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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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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4786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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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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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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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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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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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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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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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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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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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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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街道具体经办负责同志虽然能够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但其业务水平尚有一定进步空间,在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创新性有待提高,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
2. 街道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意识较低,工作较为被动。
(二)改进情况
1. 加强对具体经办负责同志的思想和业务培训,搜索学习其它单位的优秀做法,提升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顺利开展。
2.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机关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共同做好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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