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江南新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泉州市鲤城江南新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6-02-12 17:28 浏览量:1

  1、招租单位:泉州市鲤城江南新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2、招租标的:

序号

资产位置

面积(㎡)

招租底价(元/月)

租赁期限(年)

1

3号楼店3-118A

22.43

400

3-5

2

9号楼店9-122

40.04

750

3-5

3

11号楼店面11-101A

32.47

500

3-5

4

一期12号楼12-20

35.48

700

3-5

5

一期12号楼12-21

33.04

700

3-5

6

一期12号楼12-22

26.83

550

3-5

7

一期12号楼12-23

34.88

700

3-5

8

一期12号楼12-24

21.21

450

3-5

9

14号楼店08

26.83

550

3-5

10

14号楼店09

22.88

450

3-5

11

14号楼店10

22.88

450

3-5

12

14号楼店17

13.76

300

3-5

13

14号楼店18

14.99

300

3-5

  3、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资产招租信息公开发布后,全体有竞租资格的意向承租者集中进行公开竞价,由最高报价者取得承租权。意向承租者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报名参与竞价,同时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竞租保证金并遵守竞价规则,经过不多于5轮竞价后,由最高出价者作为该招租标的物的承租方。原承租人有意续租的,必须报名参与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按一个月的招租底价收取。报名时间截止前,由报名人汇到指定账户。未竞租成功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报名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0日

  6、竞价时间:2026年3月10日上午9:30

  7、竞价地点:鲤城区繁荣大道508号江南城建集团

  8、竞租人资格要求:

  ①有经营实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②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信用记录。

  9、有关事项:

  ①报名参加公开招租的竞租人,当日未按时参加竞价招租会的,视为弃权,取消招租竞价资格。

  ②竞价招租结果公示期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竞租人需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因竞租人原因未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③竞租人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租金缴交到指定账户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中止合同,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④本次招租报名时间截止后,若招租标的物无合格竞租人成功竞得,本招租公告自报名截止之日起一年内持续有效,期间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者书面报名,后续竞价安排将由招租单位另行通知。

  10、联系人:王斯远  电话:15960209798(上班时间)

  泉州市鲤城江南新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