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园周边不安全物品管理的建议》(406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维护广大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我局立足职能,坚持多措并举,在学校周边深入开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确保学生们的安全与健康。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日常监管工作、315活动等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紧扣“保障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题发布相关信息。利用公众号发布儿童用品消费提醒,增强广大群众对儿童用品的认识,规范儿童用品经营户经营行为。通过安全生产月组织活动等契机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宣传进社区,现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各校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对校园周边不良商品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不良商品的诱惑。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场所卫生、食品贮存、加工过程控制、有害生物防控等环节,以及经营主体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等,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2024年以来出动人员1567人次,检查各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134家次,督促问题整改115家次。二是开展监督抽检,每年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风险分析确定抽检重点品种和检验项目,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后处理措施并依法处置,查明来源,追根溯源。2024年以来抽检发现的5次不合格食品均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三是学校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的内容,通过开展“营养健康主题班会”、观看视频、国旗下讲话、邀请健康副校长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等常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教育局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讲座,提升学生对“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的辨识能力。
三、校警联合,净化校园治安环境。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安排辖区管控民警巡防值守,加大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力度,常态化对校园及周边管制器具进行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给校园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学校作为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主职主责作用,管理整治学校周边环境。辖区民警经常性指导、协助各学校老师、保安等人员加强校园周边不安全物品管理。
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结合关键时间节点,对学校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并实行常态化管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各市场监管所通过查验经营场所是否悬挂证照,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限内;检查是否销售“三无产品”;检查是否存在出租手机的情况;督促商户诚信经营、明码标价;督促经营者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禁售烟酒或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语等,规范校园周边经营行为。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400余户,发现问题立即整改15家次。二是持续推进“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以坚决查缴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坚决查处制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活动和坚决扫除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为目的,坚持以“讲政治、保稳定、防传播”为出发点,对经营出版物市场主体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对辖区西街、状元街、后城、关帝庙周边销售“旧图书、六合彩、算命”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督巡查,重点检查非法出版物、淫秽、暴力、迷信及伪科学内容的音像制品、漫画读物、游戏软件等非法出版物。在开学等重要时段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扫黄打非.护苗”专项行动,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大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一是鼓励师生和家长积极举报校园周边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广使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师生和家长可随时通过访问网站、“全国12315平台”APP、支付宝端口、微信端口等各钟移动终端进行投诉。二是开通青少年消费维权绿色通道,联合鲤城公安分局打造“泉州一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设置市场监管工位,将市场监管职能融入到学府路校园安全联防联控大范畴,及时受理学生和家长关于教育收费的投诉举报。
六、强化家校共育,巩固治理成果。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微信群等方式,定期向家长推送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提醒家长不给孩子购买不安全的玩具、食品等,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引导家长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不良诱惑和不法侵害。一方面家长作为未成年人人生的第一个老师,要保持严格自律,规范自身行为,避免自己的不良嗜好和行为对未成年人身心的误导;另一方面家长要严格做好对未成年人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要积极承担其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安全防范方面的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参加违法犯罪的自我防御能力,及时分辨和预防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的错误引导,为未成年人灌输正确的社会生存理念。
领导署名:唐开洪
经办人员:熊润发
联系电话:22373007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此件主动公开)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