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14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6-05-28 10:17 浏览量:1

涂培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当前社区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有关问题的建议》(第601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关注。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4〕49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泉农规〔2024〕3号)要求:2024年8月底前,基本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网式”服务网络,全市全面推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我区按照市级要求,推动全区社区集体产权于2024年9月起全覆盖进入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社区集体资产出租属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范围,需按照规定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挂网流转。我区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规定,区级也并未另外配套其他有关规定。

  关于您的建议1,自流转平台推行起,我局已多次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手续费较高的问题,市局答复在与平台方多次沟通、协调后对于手续费已进行了调整,目前手续费为已建成的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中最低的,不会考虑进一步降低手续费。同时担保金是为了保护甲方利益以现行最高标准收取,除了刚性交易条款外,其他有利于促成交的条件,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以后,都可以向平台主张,因此,手续费承担方及保证金的金额,是可以根据流转项目实际情况在提交招标材料时向流转平台申请。手续费如果社区愿意承担可以在提交相应招标文件的时候,写明由社区承担,平台支持这个服务费由其中一方承担。

  关于您的建议2,在区委2026年工作务虚会上已有单位提出,经咨询市农业农村局得到答复: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在全市统一推行,不允许规定内的农村产权使用其他平台进行招标。

  关于您的建议3,经咨询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相关负责人,得到回复:一是关于专人负责、片区化服务事项。市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交易业务覆盖全市范围,为统筹兼顾工作人员工作量均衡,暂不严格按行政区域固定专人负责片区村居项目。工作中平台将优化人员统筹机制,尽量安排同一工作人员对接同一村居的全部交易项目,保持服务连贯性;如遇项目集中扎堆、业务量激增时,将合理调配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办理,保障村居交易业务高效推进。二是关于项目流标预警告知及交易进程查询服务。目前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已搭建项目全流程线上查询、自动短信提醒功能,社区作为项目业主可登录系统实时查看项目挂牌、成交/未成交、签约、价款划转等全流程状态,项目成交后平台将自动推送短信告知。三是关于实时查询投标单位数量、简化流标后重挂网手续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项目竞价或摇号前,意向人、供应商的名称及数量属于保密信息,严禁对外泄露。社区作为项目业主,可在项目公告期间,主动向项目经办人员或代理机构咨询项目是否满足竞价、摇号条件,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展。同时,为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平台已优化系统功能,项目需重新公告时可一键复制原有项目信息、导入资料,无需重复上传材料、办理挂网手续,简化二次申报流程。

  关于您的建议4,在区委2026年工作务虚会上已有单位提出,经咨询市农业农村局,泉农产权办〔2025〕3号提及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另行制定本地区不进入平台交易且要求乡镇(街道)备案的从其规定;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省级以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及其办公室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是指在泉农产权办〔2025〕3号出台之前原来有些县(市、区)政府出的文件,可以继续执行,并非该文件出台后各县(市、区)部门可以制定新规定。同时在多次征求意见后,市农村产权流转办公室综合全市意见已出台《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项目限额若干事项的通知》(泉农产权办〔2025〕3号),适当放宽了不入场流转条件,并明确规定资产资源类豁免条件是测算月租金≤1000元且租期≤1年,全市应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泉州市农村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操作细则(试行)》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特定特种行业、应急工程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项目限额若干事项的通知》(泉农产权办〔2025〕3号)的“一、明确有关交易项目限额……(一)特殊行业类交易项目”等,已规定了应急项目属于特殊行业类交易豁免范围,可经街道依法依规审批报备,由社区自行按规定、按程序组织实施。

  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与上级的沟通,积极反馈社区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规则的调整,推动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市场运行流畅性。

  领导署名:倪斌

  经办人员:刘馨

  联系电话:22355830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