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4102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5-06-20 11:06 浏览量:1

致公党鲤城区工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排查并改造鲤城区老旧电梯的建议》(第2024102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2024〕6号)、《泉州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泉建城〔2024〕10号)等精神,我局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换电梯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形成老旧电梯更换清单。

  为推动我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我局积极与市住建局沟通协调,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业主自愿、政府支持、科学评估、分类淘汰、有序提升、保障安全”的原则,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情况进行更新,对全市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补助名额40%左右。补助资金按照每部电梯给予15万元补助标准,通过确定主体、制定方案、公告公示、意见征询、签订合同、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登记交付、资金拨付等相关流程,指导小区更换电梯。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引导小区业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自筹资金,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化解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衷心感谢您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维护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持续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维护工作。

  领导署名:郑志伟

  经办人员:郭海阳

  联系电话:22355819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