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420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5-11-05 16:36 浏览量:1

致公党鲤城区工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儿童食品监管助力鲤城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建议》(提案编号20242058)收悉,汇总区教育局、卫健局开展的工作举措,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将儿童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等形式,以活动为载体,激发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的兴趣,加深他们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儿童食品安全知识,在食堂、教室等场所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和海报,营造浓厚的校园食品安全文化氛围,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食品安全教育。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及户外现场活动等多种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活动。结合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加强健康科普宣传,强化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宣传个人良好食品安全行为习惯,比如食物应煮熟、煮透,生熟砧板应分开,避免熟食被致病微生物污染,倡导公众健康饮食,提高风险意识,预防食源性疾病暴发。三是强化家校合作,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平台,开展针对家长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家长对儿童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辨别能力,引导家长为孩子选择健康、安全的食品。加强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及时向家长反馈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同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如成立家长膳食委员会,邀请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监督、食品加工过程监督等,形成家校共同关注儿童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风险防控

  一是开展风险监测。2024年以来开展的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采集送检样品121份,不合格3份;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750批次,不合格50批次。不合格样品均按要求及时予以核查处置。二是加强校园食源性疾病防控处置。指导学校落实晨午检、传染病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充分发挥好食源性疾病监测的预警作用,及时发现苗头事件,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2024年以来,我区12家食源性疾病哨点监测医院共报告散发食源性疾病1025例,其中报告学生散发食源性疾病病例18例,全年未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与区教育局在每年春、秋季开学初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采取重点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个别条件差的食堂进行重点监管。在中高考期间对考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的重点排查,并在考试期间派出执法人员对考点食堂及周边经营户进行不间断巡查,以确保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三是严查辖区校园周边200米以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及虚构“儿童食品”概念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以学校周边面向学生经营的小食杂、小餐饮为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环境。2024年以来已检查学校周边各类食品经营单位2969家,责令整改56家,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230批次。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区食安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局、城管局及属地街道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并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纳入属地街道、社区的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中,包保干部每季度对食品经营户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违法违规情况通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处置。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形成部门、街道共同关注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维护青少年儿童的饮食健康。

  除开展以上工作外,我局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不断完善儿童食品标准体系建设。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联合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加快推进儿童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已颁布施行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等多项国家强制性标准。

  领导署名:洪松霖

  经办人员:蔡晋超

  联系电话:22395099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