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3000-2025-00083
- 备注/文号:泉鲤政〔2025〕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5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区配合市水利局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鲤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垦核心要求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经济林种植管理规定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
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划定范围具体情况
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3个街道,划定图斑共计4个,总面积179.08公顷(合1.7908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6%。(详见附件1、2)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划定范围以附件为准,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自觉维护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1.鲤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成果分布示意图
2.鲤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图斑情况清单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泉州市鲤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图斑情况清单
|
序号 |
所属 县区 |
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图斑编号 |
面积/公顷 |
中心地理坐标 |
|
|
X |
Y |
||||||
|
1 |
鲤城区 |
金龙街道 |
3505020001 |
5.18 |
40351169.236 |
2754748.917 |
|
|
2 |
鲤城区 |
江南街道 |
3505020004 |
10.27 |
40353051.027 |
2755366.380 |
|
|
3 |
鲤城区 |
常泰街道 |
3505020002 |
5.08 |
40348529.945 |
2756253.885 |
|
|
4 |
鲤城区 |
常泰街道 |
3505020003 |
158.55 |
40348779.951 |
2756208.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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