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鲤城区林业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泉鲤资规〔2025〕2号

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和规范上级财政林业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4号)和《泉州市林业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林规〔2024〕1 号)等规定,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泉州市鲤城区林业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泉州市鲤城区林业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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