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2-01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发改〔202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5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5 17:0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机关大院4号楼;电话:0595-2235577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发改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围绕发改主责主业,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健全机制、优化平台、强化监督,全面提升公开质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精准发力、靶向施策,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7 份;截至 2025 年底,历年累计主动公开量达 408 份,以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严格对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部门核心职能与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及载体,推动公开事项实现清晰化、标准化、规范化,为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提供精准指引。在重点领域公开方面,持续加大重点项目信息发布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展现项目推进动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针对《鲤城区进一步完善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规定》《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鲤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鲤城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我局扎实开展系统性深度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阐释政策核心内涵与具体执行要求,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与执行力,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企业和群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对所有申请均第一时间进行分办流转,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推进办理工作,全年4件申请全部按时办结,申请人诉求得到及时回应,依法保障了公众的信息获取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始终坚守“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合规。同时,规范主动公开文件归档管理,定期将纸质文档移送至图书馆、档案馆,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数据季度统计报送工作,强化数据审核把关,保障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提升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提升公开实效为目标,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重大项目管理、收费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重点领域,建立常态化信息更新机制,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公众能够便捷获取关键政务信息。通过平台优化升级,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水平。2025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明显短板: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强化,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不足,对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的把握不够精准,未能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政策解读工作存在短板,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结合实际案例、场景化应用的解读较少,专业深度较为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靶向发力、精准整改,重点推进以下改进工作: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通过专题学习、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公开责任清单,规范公开流程,推动主动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综合运用图文解读、漫画视频等形式增强传播效果,同时筛选典型案例,结合企业、群众实际办事场景拆解政策要点,切实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会运用,持续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落地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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