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6-00015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6〕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2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泉州市宏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6-04-28 16:56

    鲤城区物业管理协会、区属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四季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执法检查结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泉州市宏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的温陵商贸中心二期存在消防安全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和四害消杀等工作不到位问题,影响我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整体成效。

      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泉州市宏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区通报批评,扣除企业信用分2分,并责令整改。希望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特此通报。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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