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煌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CJKQW34R; 法定代表人:林好盥):
我局已依法作出泉鲤人社工认〔2025〕97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经调查核实方思茂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泉鲤人社工认〔2025〕97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鲤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5号楼105室
联系电话:0595-22282809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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