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黄少雄、林舒莹同志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通知
时间:2025-12-10 14:56 浏览量: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工作需要,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聘任黄少雄、林舒莹2位同志为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仲裁员聘任期为五年,从公布之日起算。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