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人社规〔2023〕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精神,鲤城区于2024年10月,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建设“泉州市、鲤城区特色示范零工市场”,晋江市海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以146.85万元成交,运营服务期为3年。
至2025年10月,第一年运营服务期已满,经委托福建省中惠双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该项目第一周期年(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的运营情况进行审计,考核指标得分为98.00分。
根据合同约定,拟向晋江市海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第一年运营服务费10.27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鲤城区人社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76692(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0595-22283228(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拟拨付泉州市、鲤城区特色示范零工市场运营服务费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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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总金额 (万元) |
拟发放标准 |
拟发放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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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晋江市海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146.85 |
总金额的7% |
10.276 |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