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泉州市、鲤城区特色示范零工市场”第一年运营服务费的公示
时间:2026-05-19 17:34 浏览量:1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人社规〔2023〕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精神,鲤城区于2024年10月,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建设“泉州市、鲤城区特色示范零工市场”,晋江市海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以146.85万元成交,运营服务期为3年。

  至2025年10月,第一年运营服务期已满,经委托福建省中惠双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该项目第一周期年(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的运营情况进行审计,考核指标得分为98.00分。

  根据合同约定,拟向晋江市海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第一年运营服务费10.27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鲤城区人社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76692(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0595-22283228(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拟拨付泉州市、鲤城区特色示范零工市场运营服务费的相关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总金额

(万元)

拟发放标准

拟发放金额

(万元)

1

晋江市海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146.85

总金额的7%

10.276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