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小司普法微课堂】打工人必看!忽视这三个工资法律知识,小心吃大亏!
来源:鲤城区司法局 时间:2025-02-14 08:30 浏览量:1

  一到月底,工资结算总是牵动着无数劳动者的心弦。这不仅关乎大家辛苦工作的劳动成果能否如期而至,更涉及用人单位是否严格履行其法律义务。下面我们要讲的几个与工资有关的法律知识建议收藏!遇到纠纷有大用处!

  工资必须是货币!

  日前,有网友发视频称:“我3个月没开工资,开的工资就是这些,这就是我累死累活的结果,不是现金人民币而是消费券。”据了解,涉事公司用消费券代替工资,甚至消费券还存在使用日期、地点的限制。这样“奇葩”的工资发放方式并非个例。之前,郑州一位网友称其工资被折算成了指定商场消费的购物卡,有同事拿到了金额高达几十万元的购物卡,但使用时有诸多限制,令人苦不堪言。

  记住!工资必须是货币!也只能是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也规定,工资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以非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的行为,既侵害了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又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有打工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要积极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碰壁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恶意欠薪要不得!

  2019年至2022年间,胡某在经营本地一家大酒店过程中,拖欠员工姚某等9人工资累计42万余元。更让人意外的是,胡某接到人社局下达的《限期整改指令书》后,仍置之不理,甚至关闭手机,跑路躲避。直到2023年6月,经民警电话通知,他才到案与姚某达成分批还款协议并支付5万余元,余款承诺于2024年2月付清。结果,胡某故伎重演,再次跑路。最终,他不仅被警方抓获归案,还被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恶意欠薪,后果严重!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或个人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遇到工资被拖欠如何依法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我们要打击恶意欠薪,更要懂得合法讨薪!

  随意扣钱不可取!

  江某之前在某医疗公司从事内勤兼销售工作,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较为严格,如“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单次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离岗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一天”等。没想到,一年的工作时间里,公司依据考勤制度及江某考勤记录,在江某工资中实际扣款总计209400元!这让江某大为不解,双方闹上法院。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亦应当合理且善意,经核算,江某因缺勤被扣除的工资应为12781.90元,故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江某一年的工资差额196618.10元。

  工资可不是想扣就扣哦!合理范围内的扣发工资是企业管理的一种方式,但有些行为是合法的,有些则是违法的哦!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同时,第十六条也写明:“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大家在工作中,如果遇到上班迟到扣工资、请假扣3倍工资、工作绩效未达标扣工资、孕期产检扣工资、以捐赠为由扣工资、员工辞职扣工资这些情况,可都是违法的,一定要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