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补充意见出炉!事关鲤城小学招生!
时间:2022-06-19 17:10 浏览量:1

      记者从区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辖区实际,出台《2022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补充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作出哪些新补充?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老师、家长、学生看过来!

      01“两证”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

①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鲤城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

②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2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

2023年秋季开始,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
      02“五区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五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

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03适龄随迁子女如何招收录取?

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服务片区学校学位情况采取分批次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招收①“两证”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②房屋租赁合同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和在我区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五区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当剩余的学位数多于报名人数时全部予以录取;当剩余学位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则采取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第二批次:招收符合今年招生条件且没有被服务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包括第一批通过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没有被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老城区如学位不足,统筹安排至江南新区有学位的小学就读。若不服从统筹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资格。
       04民办小学如何招生?

2022年秋季民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只减不增,在鲤城区域内招生,并优先满足鲤城户籍适龄儿童(含港澳台、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及“两证”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入学需求。我区4所民办小学具体招生计划数和范围如下:


      05报名时需提供哪些信息?

各校要健全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各校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