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3-08-21 13:00 浏览量: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背景

  2021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增强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括10个方面。

  (一)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出4项措施:一是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二是实施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和素养提升计划。三是实施高校“双创”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四是提出建设300门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每年遴选不少于200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出6项措施:一是支持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共建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等,争创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二是加快建设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融合发展和创新创业创造中心。三是鼓励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等创新平台。四是发挥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作用,开展专业化孵化服务。五是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免费提供不少于30%的场地给创新创业大学生使用。六是“十四五”期间立项建设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和5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三)完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可持续发展机制。提出4项措施:一是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赛。二是鼓励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赛事。三是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给予获奖团队奖励和创业支持。四是对涌现出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后续跟踪支持。

  (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提出4项措施:一是为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提供全链条服务。二是对大学生创业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项目予以补助。三是支持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四是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对接机制。

  (五)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水平。提出7项措施:一是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二是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向大学生开放。三是鼓励企业为大学生建设创业创新培育中心等。四是降低大学生创业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成本。五是支持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需求清单。六是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七是有条件的地方对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六)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提出4项措施:一是对创新创业大学生减免部分税收。二是对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载体免征增值税等。三是做好纳税服务,建立对接机制。四是探索政府股权基金投向创业企业的容错机制,支持私募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七)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提出5项措施: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四是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给予创业贷款支持。五是简化优化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

  (八)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提出2项措施:一是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二是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

  (九)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政策。提出5项措施:一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失败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四是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参加社会保险。五是大学生创业人员可申请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宣传引导。提出3项措施:一是做好创业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推送。二是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三是选树、推广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经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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