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05 19:05 浏览量:1

  一、背景依据

  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20〕36号)、《泉州市扶持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放心粮油经销店实施细则》(泉粮行〔2018〕1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鲤城区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目标任务

  《措施》的出台,通过提供税收、用地、人才保障等多种手段,大力培育新型粮食经营主体,鼓励粮油企业发展壮大,投产建设粮食加工生产线,加强粮油品牌建设,推动辖区内粮储行业企业发展壮大,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提供坚强基石,进一步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健康发展、提升粮食应急能力和流通管理水平,提升保障区域粮食安全能力。

  三、范围期限

  文中政策措施自2022年4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4月23日止。

  四、主要内容

  《措施》提出十条政策措施:

  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储备粮油代储企业在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打造安全高效税收环境,让企业安心发展。

  二是加大用地保障,通过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重点保障粮食储备发展用地,夯实粮食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三是建立社会责任储备,通过鼓励建立合理商业库存、支持自主储粮、引导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推动藏粮于企,落实好应急加工(供应)重点企业、企业加工生产线技改升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产业政策,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四是鼓励企业积极“引粮入鲤”,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进行奖励,鼓励粮食企业走出去,拓宽引粮入鲤渠道,保障市场供应。

  五是推进应急供应体系建设,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区级应急供应网点;鼓励企业投产建设应急加工生产能力,确保关键时刻保障应急加工需求。

  六是鼓励企业品牌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对被评选为“中国好粮油”等市级(含)以上“好粮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引导粮油企业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

  七是推进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国有粮库、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和代储、代轮换企业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技术,加强粮食企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八是健全粮食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质量管理,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对录入原粮追溯系统并及时更新数据的粮食经营企业给予补助,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监管效能。

  九是构建科学的粮食人才体系,通过鼓励粮食企业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试行差异化、激励性薪酬制度、引进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从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专业管理人才、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企业发展所遇到的人才瓶颈。

  十是加强储备管理问责。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对在开展粮食储备管理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职尽责行为坚决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风行风环境。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美珍  联系电话:0595-2235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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