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5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政〔20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3
因古城危旧老旧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农机厂宿舍楼及周边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开元街道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部分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鲤城区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11月25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等两份文件的决定》(泉政文〔2020〕6号)等有关规定,将《古城危旧老旧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农机厂宿舍楼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和鲤城区政府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被征收人提出的书面意见一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该意见不属于补偿问题或属于补偿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认定问题,未予采纳。现将修改后的《古城危旧老旧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农机厂宿舍楼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
附件:古城危旧老旧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农机厂宿舍楼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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