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2500-2020-00018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0〕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4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0-06-30 11:45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202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鲤城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鲤城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

    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4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

     

    一、迅速编制我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目前,国务院多个部门已印发了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省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也将于715日前出台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接上级部门落实意见,编制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831日前反馈至区公开办。区公开办要立即组织梳理汇总,形成全区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015日前编制完成区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涉及区本级职能包括:自然资源局负责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发改局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局负责财政预决算,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救灾,住建局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环境,文旅局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司法局负责公共法律服务,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城管局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人社局负责就业、社会保险,农水局负责扶贫、涉农补贴,教育局负责义务教育,卫健局负责卫生健康,国务院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见附件1各街道办事处要参照区本级标准目录,编制本街道办事处标准目录,于1031日前报送区公开办备案。区本级及各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于1115日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各目录编制负责单位在编制过程中需要相关单位配合的,相关单位应当主动配合。

    二、充分发挥主流政务公开渠道作用

    (一)优化线上公开平台职能。区公开办、区政府网管中心要参考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12/03/content_5457588.htm),组织对区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优化提升;要多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优化栏目页面设置,避免因信息量大而杂乱无章;要进一步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区公开办要组织政务公开各责任单位,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重点信息优先展示”“相同领域信息集中公开”等原则,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要求,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充分利用好鲤城微事、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账号等政务新媒体,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功能整合到政务新媒体中,设立政策发布栏目,开通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二)加强线下公开阵地建设。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图书馆)要严格按照《鲤城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工作规则》(网址http://www.qzlc.gov.cn/xxgk/zfxxgk/xxgkzdgd/202001/t20200109_2016774.htm)要求,年底前开辟相对独立区域,悬挂相应标识标牌,公布查阅服务指南和服务规范,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好本单位实体政务公开栏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通知公告等内容纳入实体政务公开栏常态化公开内容。各街道办事处要经常性开展对所属社区居务公开栏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社区居务公开栏要重点公开居级财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要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有效执行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鲤城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等6项政务公开规范流程及制度》(网址http://www.qzlc.gov.cn/xxgk/zfxxgk/xxgkzdgd/202001/t20200109_2016774.htm)要求,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一)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要依托我区OA协同办公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全周期管理”。①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文时要对文件的公开属性进行初步界定,并在公文办理单的公开属性栏目勾选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要自政府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选择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应标明不主动公开的原因。②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进行保密审查,提出审查意见。③要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件接收流程,在接到公开申请后,应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录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本,对全流程办理情况进行记录。①要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答复告知书应参照《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网址http://www.qzlc.gov.cn/xxgk/zfxxgk/xxgkzdgd/202001/t20200109_2016774.htm)模版进行拟写,拟写时要遵循公文用语规范,避免答复口语化、绝对化。②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对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的,应送司法局进行审查。③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送达答复告知书,并做好申请材料、《处理单》及告知文书等材料的整理归档。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建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明确将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资源配置等涉及面广、与群体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灵活采取社会公示、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列席政府会议等形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公众普遍关注且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当采取直观、易懂的方式进行解释、说明。

    (四)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原则,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及时落实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本单位牵头起草的、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或本单位出台的主动公开的重大政策文件,应在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内容公开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并附上被解读文件链接。

    四、提升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

    (一)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开展,全面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年底前要全面梳理编制“办事一本通”,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区审改办要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要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服务预约功能,扩大微信预约事项的范围。

    (二)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闽政通APP、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资源对接和保障分别由区数字办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组织,做到发布的各类办事服务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链接有效,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要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结果应当及时向公开办报备。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开展。区公开办应当建立健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簿,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各单位在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落实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全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

    (二)加强督查考核。区公开办将对照上述时间节点,将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期按要求完成任务,不配合牵头单位制定标准目录的单位给予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考评依据。临江街道、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作为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点单位,区公开办应做好指导督促,确保三个单位率先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前一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将完成成果报送区公开办,作为典型经验做法转发推广。

     

    附件:国务院相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目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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