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3000-2021-00041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1〕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6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2-03 10:27

    江南、浮桥、金龙、常泰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壮大全区工业总量,现就2021年度全区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度,全区力争实现“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41家(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培育力度。相关街道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综合参考用电、纳税等先行指标,全面掌握全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营业收入在500-2000万元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情况,建立“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并定期滚动更新。

      (二)加强入库辅导。相关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靠前做好“规下转规上”业务培训辅导,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具备条件、有意向申报入库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指导企业做好申报资料准备,密切跟踪企业申报进展情况,加快资料审核进度,促其尽快入库纳统。

      (三)持续跟踪服务。相关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对新升规纳统的企业,及时掌握企业月度报表、用电、用工、纳税、开票等先行指标,加大企业困难问题协调解决力度,避免已入库企业因主观因素(非生产经营因素)退出。

      三、政策支持

      (一)鼓励企业纳入统计。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当前全省工业增产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1〕9号)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1+9”系列政策的通知》(泉鲤政办〔2021〕32号)的有关规定,对2021年度新纳入规上统计的企业,按企业纳统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落实奖励政策,即在省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2万元奖励。

      (二)加强企业用电保障。在全市有序用电调控中,除重点保障规上企业外,将重点保障2021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以及低能耗、有市场、有效率、高增长的“规下转规上”培育库企业,保障其生产用电需求。

      (三)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申报各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培训、增资扩产、产能对接、融资纾困、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扶持政策。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将“规下转规上”工作作为工业稳增长、促发展重要举措,持续抓紧抓好抓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区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围绕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作。

      (三)申报期内(2021年10月-2022年3月),区统计局每月底汇总各相关街道“规下转规上”申报入库情况,并抄送区工信局。

      (四)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

      

        附件:鲤城区2021年各相关街道规下转规上企业培育工作任务分解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鲤城区2021年相关街道规下转规上企业培育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家

      序号

      街道

      新增规上工业企业任务数

      退库工业企业数

      净增规上工业企业任务数

      1

      江南街道

      8

      1

      7

      2

      浮桥街道

      8

      4

      4

      3

      金龙街道

      12

      5

      7

      4

      常泰街道

      13

      13

      0

       

      全区

      41

      2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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