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4-30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资〔202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5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15:28
     

     

     

     

     

     

     

     

    泉鲤资〔20221                  签发人:詹敬东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鲤城区打锡街157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4楼;电话:2276993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1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1条。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紧扣单位工作实际,着力做好电梯增设、危房翻建、征地信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3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泉州市鲤城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涉及征收土地预公告信息已按要求更新。二是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务公开网站行政法规文本。统一采用转发链接形式转发《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是试行意见》《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三份规范性文件。

    4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政策解读方面。按照《鲤城区政府政策解读工作规则》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条。二是回应社会关切方面。通过区长信箱、网站在线访谈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和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做好回复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0件,其中7件为网络申请,13件为信函申请。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1年度,已答复20件,全部按时答复,未出现超时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保证文件的公开性和保密性,能公开的文件尽量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主动公开信息文件及时移送档案馆、图书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依托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篇,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组织领导建设: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领导主抓、科室协作的模式,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和发布。

    2.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印发《鲤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鲤城区自然资源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制度,做到“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内容。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信息业务等方面培训,明确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逐步提高政务信息写作能力,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力度,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实各栏目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15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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