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4 11:04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泉鲤建〔202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1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其中:机构设置5条,行政许可事项15条,安全生产27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3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重点领域、中心工作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住建局政务公开栏共发布相关信息65条。

    3.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调整完善目录指引,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印发鲤城区住建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4.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政策预公开情况。一是政策解读方面。2021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2篇。二是回应社会关切方面。通过领导信箱、在线问答、微信公众号、网上调查等形式,接受公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及时、准确地开展回应工作。三是政策预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向社会征集重大决策制定意见1篇,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6件,11件为信函申请,5件为网络申请。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1年度,已答复16件,其中,告知补正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1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区分处理后公开2件、不予公开答复8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不予处理1件。其中,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报告核发相关信息申请事项居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其中:机构设置5条,行政许可事项15条,安全生产27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39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1231日,今年“鲤城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内容172篇,微信公众平台粉丝数1035人,阅读量5000余人次同时,完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等制度,实现新媒体平台规范、健康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并及时调整。

    2.制度建设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制度,制发了鲤城区住建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试行)二是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制发了《鲤城区住建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暂行)《鲤城区住建局政务新媒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暂行),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8

    0

    0

    0

    0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尚待完善,对社会热点问题、重大突发事件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焦点,回应的主动性、及时性、有效性有待加强;二是表现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增强舆情意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回应制度,构建与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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