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 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30 10:44 浏览量:1
  

 

泉科综〔202010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

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和保障技术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必要依据。技术交易额是衡量本地科技创新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技术市场活跃程度等的重要指标之一。为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意见的通知》(泉政文〔20202号),进一步加强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

目前,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以及省直、市直有关部门的奖励性后补助优惠政策。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宣传与服务,组织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宣传暨培训活动。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泉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意见》,出台相关激励措施,对技术合同买卖双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给予补助。市科技局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

二、注重培育和扩展登记范围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深入重点企业、在泉高校及科研院所,挖掘信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对横向合作项目尽量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做到应登尽登、没有遗漏。适时推动技术转移转化较为活跃的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新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将全市企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特别是市级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涉及技术转让、开发、服务、咨询等领域的,引导纳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范畴。

三、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专门安排股(科)室及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推进所在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并积极与所在地税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共同推动落实好登记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加强市县两级科技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队伍,指导企业从业人员提升政策业务水平,规范化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报工作,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

 

附件:1.泉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摘要

2.泉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指南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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