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8-08 15:06 浏览量:1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有关单位:

  2023年7月17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新的《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泉科规〔2023〕2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更好衔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新旧政策,特通知如下:

  一、2023年以前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原政策执行。2023年已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不再调整,项目承担单位在任务书签订阶段根据间接费用等方面的新政策执行。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新政策要求,完善间接费用管理、结余资金管理、包干制经费管理、科研财务助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确保科研自主权得到有效落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