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8-3000-2017-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临办〔2017〕3号
- 发布机构:临江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6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根据《泉州市城市卫生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创卫整治月”活动的通知》(泉创卫办[2016]6号)及《泉州市城市卫生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卫整治月”活动专项考评的通知》(泉创卫办[2016]10号)文件要求,市创卫办于11月3-9日组织了“创卫整治月”专项考评工作。
经研究决定对在专项考评中成绩未达到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1、考评分数低于85分的伍堡社区居委会、幸福社区居委会进行通报批评。2、商业大街广告宣传考评分数低于85分的主要责任人街道城管办副主任(主持工作)蔡青锋、执法分队队长邱有保,直接责任人街道城管办副主任郑传安进行通报批评。希望受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努力推动我街道城市卫生管理工作。
鲤城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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