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鲤城区人才中心更新档案中的工作经历,需提供什么材料?
时间:2026-08-28 11:59 浏览量:1
  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工作经历更新报送材料应提供: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之一。如遇2份就业证明材料(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交叉,应提供前一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