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1.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3.现存一个子女;4.年满60周岁。
省设区市网站
辖区街道园区
区直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
网站标识码:350502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版权所有: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中文域名: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22355159 举报邮箱:lcwxb159@126.com
主办: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