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有起付线吗?
来源:泉州12345 时间:2026-09-20 15:36 浏览量:1
  确诊高血压(Ⅱ期、Ⅲ期)、糖尿病(1型、2型)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一致。高血压I期或未办理门诊特殊病种认定的参保人,可在市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定点村级医疗机构通过普通门诊进行购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