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鲤城区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3年起实施,至2026年已届满三年法定重新公布期限。此次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旨在保持征地补偿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区各类建设项目征地工作有序开展。
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经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综合评估,鲤城区现行补偿标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采取沿用原有成果、予以重新公布的方式执行,不再调整补偿价格、区片划分及地类调节系数。
根据《通知》,重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鲤城区行政辖区内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此外,《通知》明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1个档次,区片价为6.4万元/亩,与上一轮标准保持一致,不作调整。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

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本次重新公布属于对现行标准的沿用,补偿标准、区片划分及地类调节系数均未变化,不涉及新旧标准差额结算问题。
-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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