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14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6-06-26 15:08 浏览量:1

张丹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由物业协会及住建局组织推动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火灾风险保障的建议》(第614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我局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区283个住宅小区均满足5:1配建要求,并要求充电场所安全管理单位配套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场所及消防器材的建设,确保场所充电装置的线路敷设、电气配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易燃物等杂物,保障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安全。同时,我局与设备厂家进行沟通,鼓励设备厂家购买产品责任险,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已推动1850个充电设施端口投保。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署名领导:吴添顺

  经办人员:郭海阳

  联系电话:22355819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