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立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青少年街舞健康发展与树立正确审美观的建议》(2025220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当前青少年街舞存在行为偏差、审美扭曲、不良形象误导等问题,我区强化家校协同教育,依托日常教育引导和课后服务开展正向街舞文化宣讲,引导青少年厘清表演与日常行为边界;协调区文旅局等部门规范街舞培训机构教学导向,督促培训机构在教学中融入正向审美与价值观教育,规范街舞教学内容,摒弃过度阴柔、怪异猎奇的教学导向;常态化开展师资素养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审美水平与育人能力,引导教师传递刚毅、自信、健康的街舞精神,杜绝不良风格对青少年的误导。严格规范街舞赛事展演评审标准,连续举办两届全区中小学生霹雳舞(街舞)及团体齐舞表演赛,融入了中华传统文化及非遗元素,比赛中并未出现怪异风格、过度耍酷、过度柔化风格表演,而是充分展现出鲤城青少年阳光、自信、刚毅的精神面貌,让街舞成为青少年展现自我、强健体魄、涵养气质的健康载体,在青少年群体中传播正能量。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统筹各方力量,进一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多措并举引导青少年街舞文化健康发展,助力青少年树立正确审美观,护航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期待您继续为我区教育建言献策。
领导署名:陈溪林
经办人员:王达
联系电话:22255679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6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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