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8-0800-2026-00027
- 备注/文号:泉鲤政人社许准字〔2026〕24号
- 发布机构: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5
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你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对企业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申请(受理事项编号fjtyC1002380260624000001),经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174号)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公司和职工代表联合上报的29名职工(其中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6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3名),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劳动条件下实行以年为周期的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时限为一年(时间从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7年6月24日止)。
二、对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你公司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三、你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主动接受区人社局和区总工会的监督。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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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