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1-30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统〔2026〕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2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统计局 时间:2026-01-13 16:3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大院8号楼4楼;电话:0595-2235577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立足社会公众需求,按照发布计划有序发布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数据解读。通过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局政务公开栏目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其中“工作动态”发布32条、“部门文件”发布2条、“规划计划”发布2条、“公告栏”发布5条、“统计数据”发布27条、“统计分析”发布21条、“统计工作”发布3条、“部门预决算”发布2条、“行政权力清单”发布3条。及时发布《泉州市鲤城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面展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成效。参加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专访,用数据回应社会关切。依托“互动知识库”平台,采用图文等多样化形式,解答热点问题10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信函受理,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规范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注重提升统计服务水平,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及时送交主动公开信息,按时报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全年向区档案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公文2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调整栏目内容,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14条。积极策划运营微信公众号“鲤城统计微讯”,全年共推送图文信息274篇。协办泉州市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活动,以“诚信诚实守初心 依法统计担使命”为主题,进一步普及统计知识、宣传统计法治、弘扬统计文化,切实引导社会各界走进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重点加强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营情况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每条信息均需经过“三审”签字后发布。建立存量信息巡查制度,加强政务网站存量信息巡查,确保信息管理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5年,鲤城区统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但仍存在创新意识和新媒体应用能力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局微信公众号、政务网页等统计新媒体建设,创新呈现形式,发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统计信息、政策解读和科普知识,提升统计宣传阵地的吸引力和关注度。二是开展统计宣传活动,持续扩大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搭建交流平台,提高解读的有效性,切实增强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与认同。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组织参加专题培训、业务交流等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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