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3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26年度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
2.2026年度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计划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6年度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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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重点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个性责任清单) |
重点普法对象 |
责任股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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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 6.《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7.《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全体干部职工、 住建行业服务对象 |
法制股及相关 业务股室 |
小郑 |
2235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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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7.《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及从业人员;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 |
法制股及相关 业务股室 |
小郑 |
22350955 |
附件2
2026年度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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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 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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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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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党组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 第二季度: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 第三季度:党组学习福建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 第四季度:党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 |
第一季度: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季度: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举办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题讲座; 第三季度: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开展《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专题讲座; 第四季度: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 |
第一季度:开展“法律进小区”活动,宣传《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季度:开展“安全生产月”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 第三季度: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宣传《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开展“质量月”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第四季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 |
12·4与多部门通过现场普法等多种方式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开展线上或线下旁听住建局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 |
部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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