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开发区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委编办〔2026〕94号)和《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要求,经审核,明确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41项,其中,其他权责事项41项。
现将《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
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