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关于收回相关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来源:鲤城区鲤中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6-07-14 09:47 浏览量:1
   因工作变动及岗位调整,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9号)及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管理的有关要求,决定收回下列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人员执法资格证件失效。

序号

姓名

执法主体名称

性别

执法证号

1

郑炜煊

鲤中街道办事处

13040196521

2

许华夏

鲤中街道办事处

13040196514

3

彭菲娜

鲤中街道办事处

13040196519

  特此公告。

  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