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精神,现将《鲤城区区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区区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1类1项,其中,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0项。
二、区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收费政策有变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政策文件,并适时更新,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
三、本通告公布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或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特此通告。
附件:鲤城区区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