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协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密、绩效考评、精神文明建设、资产管理、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出国(境)管理等工作。牵头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国内外、省内外经济形势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牵头组织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组织协调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及全区对口支援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
(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股
负责重点项目库的策划、生成和储备等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年度区重点项目名单,分解下达年度目标进度、投资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重点项目,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进行定期通报;分析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适时组织召开重点项目工作会或调度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投资股
组织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度计划;研究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体趋势,监测分析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建议;指导政策性资金项目的谋划及上报,分析获批资金项目存在的难点、堵点,协调解决获批资金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协同监督获批资金使用方向;参与研究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重要设施建设意见。
(五)科技产业发展股
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及其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负责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和建设;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相关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事业等有关工作。
(六)营商和体改股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和督促落实等,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研究拟定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我区的应用和管理,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行政审核审批(法规)股
负责办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管理和建设;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的审核、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外增项增资的监督和审批工作;承担区招投标办的日常工作。
(八)价格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牵头组织实施平价商店、价格补贴等价格调控机制,对市场价格总水平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并提出相应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制定我区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调查和分析成本监审。管理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政策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负责管理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指导区直有关单位做好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收费项目,组织实施收费报告制度、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和公示制度。负责区本级涉案、涉纪财物的价格认定及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负责调解处理价格争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治理乱收费现象。牵头本单位区国动委经动办的日常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
(九)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研究提出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管理我区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我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粮食流通领域监督执法检查和承担上级下达的检查任务,依法组织对涉粮案件查处和涉粮事项督查督办。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相关具体工作。
(十)鲤城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促进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事务性工作。
(十一)鲤城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事务性工作。
(十二)鲤城区价格认定中心:承担涉案、涉纪、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及价格争议调解等事务性工作。
(十三)鲤城区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服务站:承担全区粮食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