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民政局关于征集婚介机构乱象行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鲤城民政 时间:2026-09-16 09:21 浏览量:1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政厅五部门《福建省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严厉整治婚介机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净化婚恋服务市场,切实维护群众财产与信息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区婚姻介绍机构乱象行为的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我区从事婚介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涵盖线上婚恋APP/网站、线下实体婚介机构以及开展婚介服务的相关组织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

  (一)登记服务违规。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擅自从事婚介服务;登记住所与实际服务场所不符,存在异地服务;线上平台未依法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线上婚介服务。

  (二)虚假营销。对其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婚介服务效果作“包成功”“保证脱单”等与实际不符的承诺;虚构婚介成功率、编造成功案例;对征婚者数量、质量、来源等作不真实描述。

  (三)“婚托”欺诈。安排“婚托”冒充征婚者与消费者见面,制造虚假约见记录;虚构优质征婚对象信息,以“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义反复收费;多名“婚托”轮流与同一消费者见面,消耗服务次数。

  (四)合同签约违规。合同内容未遵循公平原则,设定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应承担的退款责任。

  (五)收费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价方法;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预付费方式提供服务的,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和违约责任;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且拒不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可能影响正常提供服务时,仍继续收取预付款;在预付费合同履行期间,存在降低服务质量或任意加价的行为。

  (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对征婚者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学历、职业等关键信息不核验或核验走过场,明知信息虚假而予以发布;默许或纵容用户填写虚假信息,导致“婚托婚骗”有机可乘;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核实征婚者身份,实则放任虚假信息泛滥。

  (七)个人信息泄露滥用。未经征婚者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推广营销等目的;收集征婚者信息后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内部管理混乱,员工随意查阅、复制、传播征婚者信息;未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未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导致信息被非法窃取。

  二、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0595-2235575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二)举报邮箱:dd2005750bst@163.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鲤城区打锡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股

  (四)举报时间:即日起至2027年2月

  反映线索要写明问题发生时间、涉事机构或个人、具体事实经过,并提供聊天记录、合同、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留下联系电话便于核实反馈。

  三、有关说明

  (一)我局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我们呼吁广大婚姻介绍机构依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提醒市民在选择婚介服务时,增强防范意识,理性消费,签订正规合同,签约前仔细阅读全部合同条款,不相信“包脱单”虚假宣传,保留相关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