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泉财规〔2025〕5号)规定,经审核,福建省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新天城市分店等4家企业11人符合补贴条件,拟拨付补贴90300.72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10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鲤城区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 0595-22988543(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0595-22283228(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鲤城区拟拨付2026年第2批单位吸纳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