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福建友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6-08-11 15:22 浏览量:1

福建友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吕佳鑫与被申请人福建友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赔偿、经济补偿争议一案(泉鲤劳人仲案字〔2026〕第309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兹定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7号楼202)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委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7号楼205室;联系电话:0595-22198272。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