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泉州市鲤城区他和她酒吧)
时间:2026-10-20 09:08 浏览量:1

  本委受理申请人许丹婷与被申请人泉州市鲤城区他和她酒吧关于劳动报酬、赔偿争议一案(泉鲤劳人仲案字[2026]第423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延期审理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9:00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7号楼205室;联系电话:0595-22198272。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